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公告本縣「111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人工及自動監測站維運計畫」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
刊登日期:2022/4/1
發文日期:2022/3/31
發文字號:府環空二字第1113603420B號
主旨:公告本縣「111年度雲林縣空氣品質人工及自動監測站維運計畫」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
一、執行機關所設5處空氣品質人工測站之操作維護、分析、校正及保養。
二、噪音稽查及檢測相關業務。
三、PM2.5連續監測站維護。
四、顯示看板暨連線系統操作維護。
五、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運作及維護。
附件:
  • 公告